荷蘭留學 留學期間打工可供選擇的兩種方案

2014/05/07 瀏覽次數:5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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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therlands/) - 荷蘭留學外洋打工】荷蘭留學 留學時代打工可供選取的兩種計劃
   荷蘭留學打工就業指南。出國留學,有一點分外的收入補助生存是很好的,一來可以減輕家裏的累贅,二來能讓本身更快的融入本地社會。留學時代想要在荷蘭打工,須要解決事情允許證,並在開端事情後申請荷蘭的醫療保險。留學時代打工,有如下兩種計劃可供選取:

  l.整年每周事情10小時或更短期(不包含夏日的6、7、8月);

  2.6、7、8月全職事情。

  每小時打工收入約為5至10歐不等。一樣平常大都會比擬好找事情。暑假時代打工不受限定。

   卒業後持續進修照樣開端事情?

  假如已卒業並獲得學位,願望持續進修,申請別的的課程,須要延伸棲身允許的有用期。留門生可以在荷蘭進修的時光至多為某個年限,這個時光一樣平常即是所選課程的學年紀再加兩年。但若不克不及在最大居留年限內完成學業,則不克不及由於學業而延伸棲身允許的有用期。假如已獲得碩士學位,願望持續攻讀博士學位,須要申請對棲身允許目標舉行變動,由於在荷蘭博士職位被劃歸為事情領域,而非進修。大多半情形下,門生將要展開研討的黌舍,將代表其申請需要的棲身允許。

  假如願望留在荷蘭事情,有兩項準入籌劃,許可特定群體的外籍人士在荷蘭花至多一年時光探求高技巧事情:

  l.“卒業後找事情”法式:這項籌劃面向留學荷蘭並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的外國人。在卒業後須要立刻申請“探求事情年”(search year)的棲身允許;

  2.“面向受太高等教導人士的準入籌劃”:這項籌劃也面向在外洋留學並已獲得所列大學的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外國人。

  這兩個籌劃不克不及同時應用,對個中一項籌劃的允許只能申請一次。假如你一年內沒有找到事情(或未因其他任何居留目標知足響應請求),必需分開荷蘭。假如找到事情,你須要申請對你的棲身允許目標舉行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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