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hongkong/) - 中國香港留學專業資訊】香港留學:香港中文大學司法學院情形先容
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是香港中文大學司法學院的簡稱,香港中文大學司法學院(Faculty of Law,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建立於2005年,是香港第三所大學法學院;對付許多籌劃去香港留學讀司法類專業的人來講,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是個不錯的選取。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於2004年提出的《2005/06至2007/08年度學術成長發起書》中,提出設立司法學院,供給法學士及研討院課程,教務會於2004年3月3日經由過程有關發起,並將發起呈交大學教導贊助委員會。2004年5月10日,官樸直式宣告中上將設立司法學院。
為設立司法學院,中大建立了中文大學司法學院計劃委員會,由香港資深大狀師暨哈佛大學法學院客座傳授梁定邦出任主席。司法學院籌組時獲得曾任中文大黌舍董會主席的利國偉及香港司法界的李福善捐錢設立兩個講座教席,資深大狀師陳誌海捐錢和執業狀師徐嘉儉救濟藏書。
中大司法學部(School of Law)於2005年9月已開端建立,當時約十余名司法業界人士及學者經已到任司法學部辦事,但學部並未有供給任何課程。學部於2006年始開方法學本科及研討生課程。2008年8月1日司法學部正式升格為司法學院(Faculty of Law),為中大第八所學院,當時學院共有1100邏輯學生(180名本科生及920名自費課程研討生)。中大司法學院之創院院長為刑法學家麥高偉(Mike McConville)傳授,國際法學家淩兵傳授及常識產權法學家彭道敦(Michael Pendleton)傳授則為創院副院長。
2006年11月9日,中大舉辦了司法學院建立儀式。
關於香港的法學專業,臨時八所高校中有三所高校開設有相幹專業,分離是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都會大學。個中香港大學法學院建立於1984年,香港都會大學法學院建立於1993年3月。繼這兩所大學以後,香港中文大學在2004年9月建立了法學系,法學院於2008年8月建立。
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是一個新型的學院。香港中文大學的法學系雖建立於2004 年,然則憑仗其完整的教導系統,優秀的教授教養質量,香港中文大學的法學院很快躍居香港,要地本地和全部亞太地域的法學院以前列。香港中文大學自創校以來,一向保持中英文雙語的教導目標,秉承中英兼重,多元文化的教導理念。基於其深摯的傳統文化秘聞的基本,香港中文大學的法學院教導系統側重多元性,以學術性教授教養為導向。學院容身於教授教養以擴大門生心智為主,而非純真作為職業技巧練習的性子。這相符香港文化傳承和通俗法為繼續脈絡的原則。
法學院被界說為研討和造就出色司法人材的中間。法學院自力的研討與運作可以包管最先輩的法學看法的流傳,更利於造就門生的自力思惟技巧,引發他們的潛質。伴跟著香港中文大學豐富的文化結果和賡續完美的法學教導,香港中文沒大學的法學院碩士階段兼容有中國商法、通俗法和國際經濟法。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最重要的教導理念是造就懂得若何將通俗法和中國文化融入並順應現代社會成長的司法人材。同時,法學院的著名學者也為學院制訂了推行公理和保護司法威望的原則,盡力造就門生批評性的法學理論和思惟,勉勵門生深刻懂得和研討中國大陸法及國際法的法學教導,造就浩瀚的順應社會需求的職業狀師和從業職員。
法學專業的門生在其進修生存中開端明白本身的職業目的,同時漸漸熟習本身的專業範疇及從業偏向。同時,這些門生具備嚴謹的思惟才能和明白的品德觀、代價觀。在港的進修使這些門生能更好地順應香港、中國要地本地甚至國際規模內的法學情況和成長趨向。經由法學院嚴謹的學術氣氛的陶冶,門生的法學職業技巧和思惟才能得以進步,匆匆使門生順應新的事情情況,擴寬他們的視線,出現給門生分歧的法學代價看法。這些門生可以進修中踴躍探訪在司法規矩背面的更深刻的特別代價,在專業才能和常識方面獲得最大限度的進步,從而為今後處置諸如貿易訴訟等案件,在現實操縱中最大水平表現自我代價和司法代價,用本身的奇特腳色辦事於社會,在各種案件中獨擋一壁,施展自我的專業代價和人生代價。
香港中文大學司法學院開設了如下課程:
學位 |
英文名稱 |
縮寫 |
首辦 |
學制 |
簡述 |
法學士 |
Bachelor of Laws |
LL.B. |
2006 |
四年整日制 |
法學本科課程。 |
司法博士 |
Juris Doctor |
J.D. |
2006 |
兩年整日制、三年半兼讀制 |
供不法學本科卒業的大學卒業生所修讀的司法專業學位。 |
專業司法證書 |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of Laws |
P.C.LL. |
2008 |
一年整日制、兩年兼讀制 |
香港司法執業資歷的一項傳統的必需學歷。 |
法學碩士 |
Master of Laws |
LL.M. |
2006 |
一年整日制、兩年兼讀制 |
修課式法學研討生課程。 |
法學哲學碩士 |
Master of Philosophy in Laws |
M.Phil. |
2006 |
兩年整日制、三年兼讀制 |
法學研討生課程。 |
法學哲學博士 |
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s |
Ph.D. |
2006 |
四年整日制、五年半兼讀制 |
法學研討生課程。 |
經由過程對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的先容和專業設置解讀,信任對那些籌劃去香港留學的人在選取院校的時刻,可以或許有更多的選取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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