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留學打工政策

2015/03/24 瀏覽次數:24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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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喻戶曉,丹麥是一個收入及花費程度都相稱高的北歐國度。國度重視公民教導,教導奇跡也非常蓬勃,具備完美的教導體系體例。團體公民本質很高,因此吸引了大量亞洲留門生赴丹麥留學。丹麥花費程度高,然則勉勵丹麥留門生打工,實行留學打工政策,收入頗高。詳情以下:


丹麥留學打工政策


  丹麥留學打工政策:

  丹麥許可留門生打工,打工時光限定在每周15小時。在這段時光內打工,不須要上稅,也不消申請事情允許,跨越15小時必需申請事情允許,交納稅收,但平日跨越15小時事情而且繳納稅收的情形是很少件。一樣平常來講,在丹麥留學的卒業生可以或許找到事情,那末就能夠留在丹麥事情。一樣平常事情允許簽證時光為一年,每一年都必需到移民局續簽。持續事情3年後,可以申請歷久事情簽證。

  丹麥留學打工人為程度:

  超市出納 20362 克朗/月

  幹凈工 22767 克朗/月

  白叟院事情 25973 克朗/月

  水暖工 30623 克朗/月

  幼兒園先生 27577 克朗/月

  辦公室事情職員 28058 克朗/月

  牢獄看管 31104 克朗/月

  護士 30944 克朗/月

  中學西席 32387 克朗/月

  工程師 49542 克朗/月

  註:留門生在丹麥打工的收入很高,留門生打工的法定收入每小時80克朗(約110元國民幣),且當局劃定門生打工不納稅,如許算下來米飯錢完整夠了。留門生卒業後有3個月的時光找事情,中國留門生在丹麥的收入一個月約在4萬國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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