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實施“優秀人才居留證”,希望促進中法交流

2011/08/17 瀏覽次數:13 收藏
分享到:

【 abroad.hopetrip.com.hk - 行業動態】法國實行“優良人材居留證”,願望增進中法交換

  旨在增進中法兩國優良專業職員交換的法國“優良人材居留證”政策,已從2008年開端實行。“優良人材居留證”面向具有詳細、明白的職業籌劃的年青人發放,有用期為3年,可延期一次,總有用期為6年。留學 專家就優良人材居留證舉行剖析,留門生可以存眷一下。

  法國駐華大使表現,法國異常願望增進中法兩國優良專業職員之間的交換。實行該籌劃的目標不是轉變青年人的生存,而是在經濟環球化的配景下,贊助青年人在職業平生的某些階段具有在其他國度事情的閱歷。法國客歲出台了有益於留門生在法國居留的新政策,許可留門生在必定前提下打工得到待遇,留門生家眷也能夠到法國投親,門生在卒業後還可以在法國勾留一段時光,獲得就業機遇,積聚事情履歷,進一步充分留學生存。

  大使先容,解決優良人材居留證與解決簽證比擬手續更快捷便利,並且使館就具有直接決議權。具有申請前提的人有三種:第一種是受教導水平異常高的門生、研討職員,而且已具有詳細的研討籌劃;第二種是願望到法國設立公司的企業家,企業範圍不須要很大,但最少要發明兩個就業機遇。第三種是藝術家或活動員。詳細而言,可所以一個藝術家須要在法國構想一個作品或創作一個戲劇,或是一名高程度活動員須要在法國接收特殊練習。



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9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