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簽證:在日外國人簽證最長可延至5年 2012年7月起

2011/12/28 瀏覽次數:3 收藏
分享到:

【日本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japan/) - 日本留學出國簽證】日本簽證:在日外國人簽證最長可延至5年 2012年7月起履行
12月29日 出國留學頻道http://www. abroad.hopetrip.com.hk 編纂團隊整頓《在日外國人簽證最長可延至5年 2012年7月起履行》一文。

中新網12月23日電據日本消息網報導,日本法務省克日揭櫫了在日外國人的新治理方法,新方法劃定,如今滯留日本的最長簽證刻日由3年進步到5年。外國人出國後一年內再度進入日本,不須要解決“再入國簽證”。

法務省指出,有需要和緩對在日外國人的治理方法,現有的《外國人登錄證》軌制宣布破除,《外國人登錄證》改為《在留卡》,在留卡大將有法務大臣的印章。

今朝,在日外國人(除永住者以外)簽證的最長滯留刻日為3年,依據新的劃定,延伸為5年。同時,放寬在日外國人的“再入國軌制”,外國人分開日本後一年內,只要有有用的日本滯留的簽證刻日內回到日本,不須要解決再入國手續,在進入日本港口時,憑護照上的日本簽證或《在留卡》,便可進入日本。

這項新的軌制,將從2012年7月1日起履行。

abroad.hopetrip.com.hk 簽證小知識:
過境簽證:當一國國民在國際間旅遊,除直接達到目標地外,每每要門路一、二個國度能力終極進入目標地國境。這時候不但須要獲得前去國度的入境允許,並且還必需獲得路過國度的過境允許,這就稱之為過境簽證。 關於過境簽證的劃定,列國不盡雷同。很多國度劃定,凡取道該國進入第三國的外國人,豈論逗留時光是非,同等須要解決簽證。依照國際通例,如無特別限定,一國國民只要持有有用護照、前去國入境簽證或聯程機票,路過國度均應發給過境簽證。

更多出色資訊盡在日本簽證:http://www. abroad.hopetrip.com.hk /visa/
原文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11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