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教育體系解析

2012/04/14 瀏覽次數:7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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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denmark/) - 丹麥留學教導系統】丹麥教導系統剖析

丹麥工、農業臨盆都較為先輩,教導也較蓬勃;1814年就宣告實施7年責任教導,是天下上實行責任教導比擬早的國度。1844年,在有名教導家.格隆維的發起下,創立了第一所為成人設立的大眾高級黌舍。大眾高級黌舍為天下列國的成人教導供給了典範。

教導行政

丹麥的教導由國度、縣、市(處所政府)和權人集團賣力,小學和初中教導由處所政府治理。文科中學(高中)和高級黌舍準備班歸縣引導。各種師範學院重要由自力的權人機構賣力。大學和其他高級教導機構重要由國度治理。大眾高級黌舍、農業黌舍等由權人機構治理。國度向縣、市和各種私立黌舍發放補貼金,並承當承認黌舍的全體和部門行政用度。處所異常關懷小學和初中教導,處所黌舍的學科設置、課時表、測驗等需經教導部同意。

學 制

1. 學前教導 7歲前兒童重要在家庭裏受教導。1975年劃定,6歲兒童可入幼兒班。據統計,1978年約有60%的6歲兒童入幼兒班。 

2. 小學和初中教導 這種教導重要在公民黌舍中實行。公民黌舍是為7一16歲兒童而設立的9年一向制的綜合黌舍。1975年劃定,小學和初中為責任教導,門生可選讀第十學年。公民黌舍的目標是與家長協作,使門生得到常識和技巧,從而匆匆使他們各方面的成長。公民黌舍的根本課程有丹麥語、初等數學、汗青、地輿、生物、音樂、體育、藝術和宗教。第六學年起設天然學科和外語(英語);預備入文科中學的門生,在第九學年可選讀第二外語(德語)和高級數學。

3. 責任教導後的教導 門生受完責任教導後有3個去處:一是進入為期3年的文科中學。根本課程有當代語和古典語、數學、天然科學、社會科學、藝術和音樂等。文科中學分文理兩門主科,目標是為了升大學或加入“高等準備測驗”。二是舉行學徒練習或3一4年的根本職業訓絳。三是就業或在職訓絳。20世紀己60年月中期,16歲少年中入文科中學的只占7%,1982年選取以上3條前途的人數各為1/3。

4. 高級教導 丹麥有大學3所、大學中間2個、高級專門黌舍12所。高中卒業生入大學的人數約占25%。1479年創立的哥本哈根大學是一所設有神學、社會科學、醫學、人文學科和數學和天然科學等5個重要學院的大學。大學進修年限5一8年。

5. 師範教導 幼兒園的西席由教導學院造就;公民黌舍的西席由師範學院造就;文科中學和高級黌舍準備班的西席由大學造就(大門生學完本科課程後,需經6個月教導理論和實踐的練習)。

6. 成人教導 大眾高級黌舍是成人教導的重要情勢。它通常為私立的,接收當局的補貼,但教授教養不受當局的幹涉。第二次天下大戰前幾年,約有1/3的屯子和城鎮住民入這種黌舍。大眾高級黌舍的學制犬牙交錯,進修內容重要有丹麥語(丹麥文學)、汗青、社會事件、交際事件、外國語、生理學和音樂觀賞等。入學和畢業均不消測驗,也不發給畢業證書。

丹麥實施1一10年級的免費教導。每一年天下約有10%的人接收各類情勢的業余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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