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打工要遵守規則

2016/06/24 瀏覽次數:4 收藏
分享到:

   加拿大移民法劃定,只有加拿大國民或具備加移民身份、年滿18周歲者,能力在加拿大正當事情。按劃定,外國留門生是弗成在校外打工的,但在黌舍可以打工,並且人為不上稅。

  外國留門生在黌舍打工,不克不及跨越必定的小時數,不克不及影響進修。比方,假如一個門生一個學期有5門課(全職門生),那他就基本沒有甚麽時光在校打工;假如上3門課,他就有時光打工。重要看門生本身的進修進度,假如你想早卒業,一學期修5門課,進修累贅會相稱沉重,壓得你喘不外氣來,哪有時光和精神打工?不外,也有修5門課還在黌舍藏書樓打工賺零費錢,並且進修成就也不錯的同窗,但這只是百裏挑一。留門生在校內打工的崗亭重要有藏書樓、門生食堂、留門生辦事中間,別的還可把守試驗室,為傳授做一些網絡材料的事情等等。

  有的門生在城裏加拿大人開的店裏偷偷打工,一小時6.5加元(1加元約合國民幣5.22元),老板給現金,不扣稅。據說在多倫多市,大多半外國留門生在校外打工掙膏火,聽說移民局也曉得這類情形,但基於襲擊力度龐雜而繁瑣等各種斟酌,也就睜一眼閉一眼了。

  加移民法還劃定,任何店主聘任沒有移民身份的外國人事情,須上報移民局,並按劃定申請事情簽證,不然店主要遭到經濟處分,乃至被撤消業務執照或判刑。

本文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150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