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留學生赴新西蘭可無須由父母監護

2012/04/25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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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 - 消息資訊】小留門生赴新西蘭可不必由怙恃監護
本文《小留門生赴新西蘭可不必由怙恃監護》由出國留學頻道( abroad.hopetrip.com.hk )04月25日轉載於廣州日報。 本年3月9日,新西蘭移民局宣布了一系列將要在2013年實行的留學新政。新政劃定,13歲如下的門生入讀新西蘭教導部許可的黌舍,可以直接由黌舍監護,而再也不像以往必需是由怙恃一方監護。啟德留學專家以為,在以往,許多怙恃未必能廢棄海內的統統隨孩子陪讀,只好將孩子的留學籌劃推後。該新政既便利了家長,也更利於低齡留門生的成長。家長、門生須要提早6個月,在申請院校前向黌舍提出須要監護的請求,拜托黌舍探求本地適合的監護人。

除此以外,系列新政也放寬了留門生及其配頭事情簽證的限定。如申請碩士預科或以上課程的門生,可以在卒業後得到1年的國際卒業生的開放式事情簽證。門生持有該簽證,就能夠在1年的時光內探求事情。只要跟本地店主簽署正式的勞動條約,就能夠得到兩年的事情簽證。別的,申請研討生或以上課程大概就讀歷久緊缺職業的門生,其配頭從有工種限定,且每周只能兼職20小時的簽證,改變為可得到無工種、無時光限定的事情簽證。(記者:李瓊)
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15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