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申請人最好搶在新法實施前

2012/06/08 瀏覽次數:3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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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部從加拿大移民局懂得到: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2012年04月17日宣告,加拿大聯邦當局籌劃將技巧移民項目(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申請作有彈性的遴選,發起往後會優先解決和同意加國人手缺乏行業的申請者,而缺人手的行業會跟著供需幹系的變更隨時轉變。

  康尼指出,該項修正可以讓移民部分對新﹑舊申請有一樣規矩。比方,移民部分可接到指引,指職業是大夫的申請者可獲優先解決。即無論其輪候地位,大夫申請人可爭先移民到加國。

  康尼說,那些持高技巧和有特別特長能力的移民申請人,若要跟隊輪候數年移民到加國,很多會轉往移民別的國度。故若加國想堅持環球性吸納人材的競爭力,必需有彈性地處置這些移民申請。他指出,總理哈珀也說過,聯邦當局將要移民軌制逢迎本國的經濟及勞工動力須要。

  加拿大聯邦當局的2012年“經濟行為籌劃”也說起,國民及移民部將與各省當局﹑地區當局及店主互助,優先解決高技巧及已獲本國店主聘請的移民申請。

  康尼誇大,聯邦當局盤算對移民軌制做出龐大變更,盤算變得更有彈性更有效力,吸引更多有加國事情履歷﹑英或法語較佳的年青人移民加國,抵達後立刻為加國經濟做出進獻。

  移民部也會增強評審外國教導資格的事情,便利移民抵加後可立刻被聘請。比方,技巧移民種別申請於未獲解決獲批以前,其外國教導資格可預先獲評審。較早前,康尼曾說,已獲加國店主聘請的申請,可優先獲解決,可於申請後快至2至3個月便獲批。

  康尼說,如今已獲加國店主聘請的移民申請占總數約一成。當局將會請求各技巧移民種別申請者同意,讓加國店主檢察其移民申請。加國店主從申請中找到適合者時便提出資助,該申請人即可起首獲批。

  是以,加拿大移民部勸戒那些還遲遲遲疑還沒有遞交申請的移民申請人,假如您的申請前提相符現時加拿大移民局的申請請求,請在新法實行前及早遞交您的申請,以避免因為政策變更(包含請求的職業和打分系統的轉變)和影響而損失申請資歷,造成畢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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