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西蘭政府對留學生簽證作了八項更改

2012/06/25 瀏覽次數:9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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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oad.hopetrip.com.hk - 政策】2012年新西蘭當局對留門生簽證作了八項變動
 新西蘭共對門生簽證作出8項變革。
  
  從本年7月25日起,新西蘭移民局做了一系列有關門生簽證的主要變革。詳細內容包含:
  
  1、增長對付進修真實性的檢察。比方,黌舍在出具登科關照書以前,黌舍要供給該門生到達了入學請求的證實;
  
  2、門生請求到達很高的出勤率,除非門生有異常特殊的緣故原由;
  
  3、進修進度會依據黌舍自己的教授教養政策來剖斷;
  
  4、新西蘭留學網(http://www.xuenz.com/)專家指出,門生必需供給資金證實,對付贊助門生供給存款證實的包管人,必需是同夥或親戚,而且有真正的包管意願,有充足的資金;
  
  5、移民官更大權利,在發放門生簽證時確保門生在高質量的黌舍中進修;
  
  6、對付博士門生和他們的配頭孩子,體檢申報有用期會從24個月延伸至36個月;
  
  7、對付工簽持有者,將不須要申請“VOC”即可以舉行店主指定的事情所需的進修和培訓;
  
  8、進修研討生課程和歷久缺乏列內外的本科及以上的歷久缺乏課程的門生配頭,才發放配頭的事情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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