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核定學校設立之規定

2012/08/24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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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導部 - 消息資訊】泰海內閣審定黌舍設立之劃定
出國留學頻道 abroad.hopetrip.com.hk 2012年08月24日 12時訊

泰國內閣於2012年8月7日審定部會級律例有關在教導部的監視下,核發黌舍設校允許證,另修正構造法包括指定黌舍的地盤巨細等劃定。

泰國教導部向內閣提出之律例係經國務院辦公室審議。

如下係該律例的重要項目:
‧制訂教導部的監視下,指定辦公室賣力網絡與彙整設立黌舍的申請表格;
‧黌舍設立之申請工資天然人或法人的情形下,規範所需相幹文件證實;
‧規範構造法並描寫有關黌舍設立與運作;
‧規範黌舍設立允許證之核發前提,並供給所需幫助材料;
‧規範設校標準、模式與前提,如,門生衛生情況、特點及設立地位與巨細、校舍與每間課堂容量等;
‧規範若何修正構造法之模式與前提;
‧規範過渡條目關於若何治理以前已獲得設校允許證之黌舍。

材料起源: http://www.en.moe.go.th/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786:ministerial-regulations-for-school-founding-get-green-light&catid=1:news&Itemid=42

 


本文章起源於台灣教導部,請咱們一路懂得下台灣教導的一些情形吧。

台灣與故國大陸同樣,有著濃重的看重興學辦教的傳統。鄭勝利光復台灣後,就在台灣開端創辦教導奇跡。17世紀中葉,在孔廟設立“太學”,陳永華為“學院”,也是“太學”的主持人,可以說是台灣最先由中國人本身樹立的黌舍。陳永華不但本身勉勵鄉社辦小學,還看重高山族的教導,勉勵高山族送後輩入學。清當局管理台灣後,更看重台灣的教導奇跡,在台灣慢慢樹立府學、縣學和社學,歷任巡台主座都兼任台灣的學政(教導主座)。福建巡撫沈葆楨入台主持防務後,為成長東部少數民族地域的文化教導,指導舉行“番學”,今後高山族的教導獲得了主要成長。台灣漸漸樹立起包含“太學”、府學、州學與“番學”在內的開端教導系統。其時的“太學”,相稱於本日的高級教導;府設府學,州設州學,可以說是一種中等教導;鄉社設社學,即鄉塾,為初等教導;“番學”為少數民族教導。同時台灣也開端實施科舉軌制。
台灣建省後,第一任巡撫劉銘傳履行改革,在教導上前後設立了“西私塾”、電報私塾等黌舍,已具有當代黌舍的雛形。如西私塾有較完整的舉措措施,課程再也不限於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汗青、地輿、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辦法,為台灣當代教導的成長奠基了主要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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