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放寬大學講師資格 解決講師不足問題

2012/08/31 瀏覽次數:1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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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導部 - 消息資訊】泰國放廣大學講師資歷 辦理講師不敷題目
出國留學頻道 abroad.hopetrip.com.hk 2012年08月31日 12時訊

泰國教導部高級教導署(OHEC)將許可具博士學位且無需舉行研討之大學講師教誨碩士生。但是,這標準將不實用於指點碩士生及博士生的論文。

泰國教導部高級教導署副署長Kamchorn Tatiyakawee表現,OHEC業於2005年制訂了彌補劃定有關研討生課程標準。重要的題目是持有博士學位的講師,即使他們尚未舉行任何博士後研討,應可傳授碩士生。以前,碩士學位課程的講師均需為全職職員,這些講師應持有碩士學位或一致學歷、或具助理傳授資歷或教給與主題有關的任何課程之職員。別的,他們應當具有教授教養履歷且他們所舉行之研討,弗成與所撰擬的卒業論文有關。

Kamchorn副署長表現,上開前提將辦理大學講師不敷的題目。豈論若何,擬做為指點碩、博士的講師都必需遵守雷同的規矩。

曩昔,那些完成博士研討的職員,須要舉行二至三項研討並舉行揭櫫後,方能力教碩士生。這項請求是在確保大學具備高品德的西席,但這項請求,致使黌舍內部治理上的艱苦,由於大學須要等這些西席已實行相幹前提後,方能開端講課。OHEC如今將許可這些先生教碩士生,而在同臨時間,他們也必需完成他們的研討並督導門生的論文。

材料起源: http://www.en.moe.go.th/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783:criteria-for-ph-d-graduates-modified-to-tackle-problem-of-insufficient-numbers-of-teachers-&catid=1:news&Itemid=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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