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衛生部澄清:承認台灣7大學牙醫系學歷

2012/10/12 瀏覽次數:50 收藏
分享到:

【台灣教導部 - 消息資訊】馬國衛生部澄清:認可台灣7大學牙醫系學歷
出國留學頻道 abroad.hopetrip.com.hk 2012年10月12日 12時訊

馬來西亞衛生部長拿督斯裏廖中萊誇大,當局將會如以往般認可台灣7所大學的牙醫系,並澄清晨前大馬牙醫理事會網站上所刊載的受認可大學名單上,沒有一所台灣大專牙醫學系的情況,只是技巧性的漏掉而致使了誤解。

廖中萊日前在衛生部訪問留台聯總李子松會長、署理睬長陳治光等一行11人後,召開消息宣布會澄清此事,讓台灣大學牙醫學位遭"排斥"的誤解暫告一段落。

廖中萊指出,大馬牙醫理事會將會即時將台灣7所受認可大學的名單彌補上去。這7所大學分離是台灣大學醫學院、國防醫學院、陽明大學醫學院、台北醫學大學、中國醫藥大學、中山醫學大學與高雄醫學大學。

他彌補,該理事會以前所上載的名單,是依據1971年牙醫法律12(1)條目掛號的大學,而台灣大學則是在12(3)或12(9)條目下受認可,才會致使湧現誤解。

廖中萊指出,大馬早在1996年已認可7所台灣大學的牙醫系,而將在此次國會下議院提呈的2012年牙醫法案,也將會周全認可這7所大學的牙醫系。

"政府正在周全檢查和舉行5年一度的牙醫學院的評估事情,而且在經由評估後,就不會再有12(1)、12(3)和12(9)條目的差別,全體都邑在12(1)條目下受認可。"

廖中萊也願望,留台聯總可以或許在這方面賜與幫忙,政府也會聯繫台北經濟文化做事處,以便盡速約請大馬牙醫理事會前去評估,並從新掛號牙醫學院。

李子松對經由會面廖中萊與其舉行評論辯論後,消除了留台人的疑慮,他同時也願望這個題目能一勞永逸地辦理。

依據1971年牙醫法律,介入台灣"國考"和及格的卒業生在返國後,必需強迫性在當局病院練習兩年,至於沒有加入"國考"者則還必需舉行兩年的練習後能力投入辦事。

是以,廖中萊也願望留台聯總能幫忙轉達加入台灣"國考"的主要性,卒業生就可以得到與其他受認可大學一致的看待,而不必再介入練習兩年,並在大馬牙醫資歷判定測驗及格後能力得到註冊。

早前衛生部在國會提呈2012年牙醫法案,準備代替1971年牙醫法律,然則在提呈的受認可大學名單中,沒有來自台灣大專的牙醫學系,留台聯總對此表現遺憾,並趕在法案三讀經由過程曩昔,拜見廖中萊評論辯論此事。
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23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