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當局正籌劃對國民律例舉行修正,英語程度測試或成為強迫性請求。
今朝,外洋移民在成為澳洲國民以前需答復20個題目,包含澳洲的崇奉、代價觀、司法系統和澳洲大眾的根本知識等。這些題目為多項選取題,須要答題人有根本的英語水溫和澳洲司法常識。
不外,自由黨議員斯通(Sharman Stone)表現,現行的體系體例不敷嚴厲。斯通上周在一份當局評論辯論申報中明白指出,澳洲當局應當請求新國民經由過程英語程度測試,成為澳洲國民必需具備充足的英語程度,而年紀也將成為主要的斟酌身分。
斯通續稱,她曾在維州看到有新國民乃至不具有根本的英語聽、說、寫才能,這一改造不但對個別有益,對澳洲也大有裨益。她指出,充足的英語程度對新國民優越地融入澳洲社會,包含推舉、在陪審團辦事或懂得本身的職責有很大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