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學務委員會提議加入學生代表

2013/05/17 瀏覽次數:2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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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導部 - 消息資訊】溫哥華學務委員會發起參加門生代表
出國留學頻道abroad.hopetrip.com.hk 2013年05月17日 12時訊

溫哥華教導局學務副董事Mike Lombardi願望獲其他學務委員贊成,將中學門生代表列為委員會成員。

Lombardi在學務集會中,踴躍推進此項前鋒計畫,盼能在2013至2014學年讓經票選的門生委員介入正式集會,並與其他學務委員一樣具有決議權。他表現能透過門生委員的參加,證實門生引導是具可行性的。

一年多來Lombardi盡力履行此項前鋒計畫,並願望卑詩省學務董事協會(B.C. School Trustees' Association)支撐此項計畫,讓省當局樂意修正原卑詩省黌舍法(B.C. School Act)條例,供給門生委員介入學務委員會的權力。但在上個月卑詩省學務董事協會的年度集會中,預會代表表決否決,未經由過程修正法案的發起。

根據今朝的卑詩省黌舍法,門生委員的權力有限,而Lombardi的發起是準許門生委員介入學務委員會的公然集會,但錄影的集會因有關人力與財政秘密,便不開放門生委員出席。

在溫哥華學區門生委員會前任主席Leah Bae起首提出此前鋒計畫後,Lombardi成為此項計畫支撐者,盼根據安簡略省的現有模式,使每一個教導局都必需有1位門生委員,至多可至3位,固然長短正式學務委員,但仍有很多的權力與義務。

溫哥華學區學務委員統共有9位,每3年票選輪換一次,重要義務是確保每位門生在教室上的權柄,落實教導政策及目標。學務委員會共分5大委員會,分離是調和治理(Management Coordinating Committee)、計劃與舉措措施(Planning and Facilities Committee)、教導與學鬧事務(Education and Student Services Committee)、人事與員工辦事(Personnel and Staff Services Committee)和財務與司法(Finance and Legal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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