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外財產怎樣申報

2013/07/24 瀏覽次數:5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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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usa/) - 美國留學入境指南】美國外洋產業如何報告

  跟著中國經濟突起,愈來愈多的人願望經由過程投資移民的方法移民美國。投資移民,即職業移民第五類優先(EB-5),今朝最風行的方法不是投資人本身投資企業或建立新的公司,而是向經由過程向美國移民局同意建立的地區中間下的項目舉行投資,發明充足的就業機遇,從而得到美國永遠居留權。

  美國投資移民,即EB-5項目(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從1990年起就開端實施,目標是吸引外洋投資移民者來美國投資而且創培養業機遇。1993 年,EB-5移民律例中特殊增設了“地區中間試驗籌劃”(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將移民投資額由100萬美元降至50萬美元,並將對每位投資人“應直接發明十個就業機遇”的劃定放寬,改成“直接或間接發明十個就業機遇”。

  今朝,EB-5已成為美國全部移民種別中,申請核定時間最短、資歷前提限定起碼的便捷通道之一。美國投資移民不管是與本國其他範例移民,照樣與其他國度的投資移民比擬,都具備很大的上風。任何21歲以上、可以或許證實投資資金的正當起源者,均可以向美國當局申請投資移民。

  投資移民遞交初始申請時,有一個癥結題目便是若何證實資金的正當起源。固然投資移民的檢察前提相對於其他移民方法要低很多,然則移民局在檢察資料時十明白確的劃定:申請人必定要可以或許資金是經由過程正當的渠道獲得,不管是來自於本身的收入,照樣經由過程贈與或繼續的方法,都要有響應的證據來支撐。平日,須要的證據包含公司的報稅材料、審計申報、銀行賬戶記載、申請人小我的報稅材料、小我收入證實,經由過程股票、投資、出售不動產等所得收入的證實。如果經由過程贈與或繼續獲得資金,需供給贈與者聲明或遺言,同時須要證實該資金的起源。

  但是,今朝美國稅務局出台的異常嚴厲的美國國民或綠卡持有者外洋資產報告軌制,卻在某些水平上使故意投資移民的人望而生畏。依據美國的稅法,不管是美國國民照樣永遠住民,都必需對本身在外洋的資產舉行報告。

  投資人在申請綠卡的時刻要證實投資資金的正當起源,無異於向美國當局表露本身在外洋的產業,而對付在美國持有其他範例非移民簽證的投資人,更須要證實本身每一年收入跨越20萬美金(或與配頭一路跨越30萬),大概證實本身的總資產跨越100萬美金。而這些證實文件的預備事情異常龐雜,並且耗時耗力,為投資人帶來了許多的貧苦。

  同時,在報告這些產業以後,有大概要依據美國的稅法向美國當局繳稅,即是增長了投資人的經濟累贅。特別在投資人大多來自外洋、不清晰美公法律的情形下,更易造成混雜和驚恐,畏懼在偶然的情形下冒犯美國的司法,影響本身的綠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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