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國家日本的醫療保險制度

2010/11/14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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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japan/) - 日本留學國度上風】留學國度日本的醫療保險軌制
 1961年,日本修正了運行35年的《康健保險法》,制訂了全民必需加入《醫療保險法》,請求公正地向全部公民供給醫療辦事,今朝日本公民醫療保險籠罩率為99%,為天下之最。

 

  醫療保險可分為2大類,一類被用者保險或稱之“職工康健保險,”個中可分為共濟組合保險,組合掌管保險、當局掌管保險,海員保險等占65.9%,另外一類是公民康健保險,主如果農業生齒,退休白叟,自由職業者,其可分為市町村落國保、組合國保2種,占34.1%。

 

  醫療保險經費起源,小我按收入8%交納,不敷部門由國度及處所財務補助,凡加入醫療保險都可報銷必定比例的醫療用度,大部門為80%至90%,自付10%至20%,家眷可報銷70%至80%,凡醫療費6.7萬元/月以上,逾額部門實施全額報銷。

 

  對承當醫療保險的機構即病院、診所和藥房都要簽訂承當醫療保險義務的條約,條約由處所當局及保險組合結合審批。醫療保險一樣平常不實施定點醫療,病人有自由選取病院和醫師的權力。醫療保險付出尺度,由厚生省中心社會保險醫療協會第2年修訂1次,患者就診時,除自付登記費和自付部門外,別的醫療用度由病院每個月向醫療保險構造供給結算清單和單子,待遇盤算論據《醫療保險點數表》舉行積分盤算,每點分值為10日元。如住院舉行消化道潰瘍診療,住院費、診療費、檢討費累計為1萬點。合計用度為10萬日元。但保險構造對醫療用度的付出相稱嚴厲,需由醫療保險付出基金和醫療參謀結合考核後方付出。

 

  要參加公民康健保險必需到鄰近的市政局繳納保險費和解決手續。參加公民康健保險後的醫療費小我只須承當30%。當受傷或抱病需接收醫治時,請出示保險證,但保險試用規模以外的醫療費的全額,則需要由本身累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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