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的義務教育概況

2013/10/20 瀏覽次數:14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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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導部 - 消息資訊】德國的責任教導表面
出國留學頻道abroad.hopetrip.com.hk 2013年10月20日 09時訊

德國的責任教導律例各邦分歧且由各邦的黌舍法 (Schulgesetz) 或憲法所規範。大抵上可將它分為"全時責任教導"(又稱一樣平常責任教導) 與"半時責任教導"(又稱技職責任教導) 兩類。全時責任教導的一樣平常而言為年滿六歲開端 (提早入學計劃破例),而全時責任教導的年限則各邦有所分歧。柏林、布蘭登堡和不萊梅邦的全時責任教導為十年。北萊茵-西法倫邦的情形則較為特別,門生若就讀文理高中,其責任教導則為九年,至於別的種類的黌舍則為十年。

在全時責任教導以後的高等中學階段,通常沒有在通俗高等中學或通俗職業黌舍就讀的青少年都必需接收半時責任教導,也便是所謂的技職責任教導。此時他們平日有一半的時光在黌舍裏上課,而另外一半的時光則在職場接收職業練習,這也是所謂的"雙軌職業教導"。按照劃定半責任教導一般是期三年,門生必需選取一個遭到認證的技職來學習。

一樣平常而言,責任教導包括了紀律的黌舍課程和黌舍所舉行必加入的特別運動。至於必需對責任教導賣力的工資門生和門生家長;至於半責任教導的介入者,還包含了企業界。責任教導所規範的工具,也包含了殘障生。

若門生的身心發育狀態相符入學標準,家長也能夠讓年滿五歲的孩童申請入學,這便是所謂的提早入學計劃;反之如果學童的身心發育較慢,家長也能夠提出申請讓屆齡責任教導的學童延後入學。不管是提早入學或延後入學,都必需依劃定請專家判定開具證實方可實施。

參考材料起源: 德國各邦文教部長集會網站 (KMK)
http://www.kmk.org/bildung-schule/allgemeine-bildung/schulpflich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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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43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