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學 獎學金只給予填報香港中文大學為第一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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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hongkong/) - 中國香港留學教導系統】香港留學 獎學金只賜與填報香港中文大學為第一院校自願

 香港留學 獎學金只給予填報香港中文大學為第一院校

  為勉勵成就優良的要地本地門生來香港中文大學就讀,本校供給多名獎學金名額予登科入讀“獎學金基本班”的要地本地門生,獎學金名額散布於二十五省、市、自治區。香港中文大學將向每名在學的獎學金班門生發表相稱於攻讀四年本科課程的膏火、和每一年 45,000 港元留宿及生存補助。

  獎學金只賜與填報香港中文大學為第一院校自願,並以獎學金基本班為第一專業自願的考生。

  考生高考績績到達中文大學為頒授獎學金而定的提檔分數線,(以 750 分為尺度高考滿分盤算,理工類及綜合類考生須達 630 分或以上,文史類考生須達 600 分或以上。)和英語單科成就達 130 分以上。若相符獎學金最低分數考生跨越該省、市、自治區獎學金名額,則按名額及提檔總成就由高至低次序提拔。

  本獎學金專為要地本地門生而設。若門生於在學時代任什麽時候間獲得香港住民身份,則須停止獎學金之發表。

  獎學金原則上為期四年,但獲獎門生每學年景績須到達大學詳細劃定的均勻積點 3.00 (相稱於乙等)。若門生學年景績未到達續領獎學金請求的均勻積點,則須保存視察一年。門生在視察期內可持續領取獎學金,但如果翌年景績仍未到達大學的劃定,有關獎學金則須停止。

  獎學金的發表須按照香港中文大學制訂的相幹規章及法式履行。香港中文大學對獎學金的評比及發表有終極的決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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