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japan/) - 日本留學出國簽證】2014赴日留學簽證解決流程須知
今朝險些全部赴日本留學職員申請簽證均為拜托在日署理人署理申請,申請人在得到某高級院校的入學允許後,其在日署理工資其申辦“在留資歷認定證實書”。
申請在留資歷時,署理人需向該黌舍地點地域之處入境治理局及該局支所檢察課或第一檢察課提交以下書面資料各一份:
1、在留資歷認定證實申請書
2、外國申請人兩張照片
3、護照的復印件
4、證實合適署理人資歷的證件
5、入學允許書的復印件或其他答應申請人入學的證實資料
6、申請人經驗表
7、終極學歷卒業證實書
8、日本語黌舍的求學完了證實書及出席、成就證實書
9、證實本人或本人之外有付出在日本逗留時代統統用度的材料
10、申請人擬在日本進修的內容(科目、時光)的證實資料
11、其他入境治理局所要的證實資料
12、回郵信封(付430日元郵票)
署理申請後,若無題目,則於2~3禮拜內向署理人寄出“在留資歷認定證實書”。該在留資歷認定證實書的有用刻日為6個月。署理人在收到“在留資歷認定證實書”後應立刻寄給申請人。申請人在收到資料後便可向日本駐華使館申請留學簽證。
申請簽證時須遞交資料以下:
1、在留資歷認定證實書本來
2、兩份留學來由書(具體寫明去日本進修的目標和學科)
3、本人閱歷書(寫明從上小學迄今為止的情形)
4、誓約書(由日本駐華使館發給,本人應署名或蓋印)
5、日本入境簽證申請表(由日本駐華使館發給)
6、支屬幹系表(由日本駐華使館發給)
7、本人如在海內直接申請簽證,上述全部資料須遞交給日本使館,日本使館再將資料送回日本海內檢察,平日須要較長期,並且被拒簽的大概性也比擬大。是以,發起采用由在日本署理人代庖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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