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 2014年新政策解析及與舊政策的區別

2014/05/08 瀏覽次數:3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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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oad.hopetrip.com.hk - 政策】加拿大留學 2014年新政策剖析及與舊政策的差別

2月12日,加拿大移民部宣告對留學政策舉行大變更,共宣布了八項新劃定,其重要目標是消除那些打著留學念書的名義“混在”加拿大的門生。新規將於本年6月1日開端實行,直接影響今朝正在加拿大的留門生,和盤算申請去加拿大就學的人士。

  移民部八項新劃定:

  1、申請人必需在加拿大黌舍註冊能力得到簽證。獲簽後必需在那所黌舍就讀,假如中止學業,則大概將被驅趕出境。

  2、門生只有在被當局承認的黌舍就讀,能力得到簽證。

  3、持有簽證的全職門生在就讀了6個月的學位(degree)、文憑(diploma)、證書(certificate)課程,或職業性、專業性培訓(vocational or professionaltraining)以後,就能夠不消另申請事情簽證,而應用課余時光打工,然則每周不克不及跨越20小時。

  4、只有在當地高中,或當局承認的教導機構就讀的留門生,在就讀含有練習項目標課程時,才有資歷申請該項目標練習工簽(Co-OpWork Permit)。

  5、在本國當局承認的教導機構(含中、小學)就讀的交流生、拜訪生,大概已知足了上述教導機構登科前提的拜訪簽證持有人,均可以在加拿大境內申請門生簽證。

  6、留門生卒業後90天門生簽證主動無效,必需離境,除非申請到了有用的事情簽證或其他獲準勾留的文件。

  7、具有外國國籍的原居民(registered indians)可以無需申請門生簽證來加拿大進修。

  8、留門生在遞交了“卒業生事情簽證”(Post-Graduate WorkPermit)申請後便可全職事情。

  新規和現規的比較圖:

加拿大留學 2014年新政策解析及與舊政策的區別

(新規第七條的劃定僅實用於具有外國國籍的加拿大原居民,故不在比較圖中列出。)

  移民部附文解釋:

  1、關於當局指定的教導機構,將在將來幾個月內由各省、區當局自行決議。

  2、國際留門生假如報讀六個月或如下的課程無需進修簽證,該政策穩定。但是,假如該門生來自非免簽國,則需有用的旅行簽證能力居留。

  3、對付今朝持學簽在非當局承認的教導機構念書的留門生,新律例實行後將給他們3年時光完成學業。

  4、上述留門生如已申請了校外工簽(Off-Campus Work Permit)或練習工簽(Co-Op Work Permit),也能夠持續應用和更新,但最永劫效也是新劃定見效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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