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通過教育改革法 放寬地方政府首長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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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導部 - 消息資訊】日本經由過程教導改造法 放寬處所當局首長權限
出國留學頻道abroad.hopetrip.com.hk 2014年07月27日 01時訊

日本商討院集會於6月13日,經由過程處所教導行政法修改案,這次修改案重要內容為調劑教導委員會軌制及強化處所首長權限。教導委員長與教導長將整合為新的「教導長」,並於日本天下處所當局設置由處所當局首長與教導委員會結合構成的綜合教導集會。此法案估計在2015年4月1日實行。
 
為確保政治中立,現行的教導委員會仍作為具有教導行政終極權限的履行構造,但因為綜合教導集會可針對各項事案舉行協定,是以處所當局首長便有機遇政治性參與,若何有用應用成為往後課題。文部科學省(教導科學部)已開端動手舉行修法後的法案內容講解的相幹關照功課。
 
藉由新教導長的設置,將有助於至今飽受義務歸屬隱約批評的現行體系體例規定義務界限。處所當局首長在得到議會贊成後可直接錄用或免職教導長。
 
新教導長的任期為3年,其任期較處所當局首長的4年短。處所當局首長在任內最少會閱歷1次新教導長的錄用,免職前提與曩昔雷同,須為康健不適等特別情形。
 
綜合教導集會由處所當局首長賣力召開,針對教導行政指針的綱目或霸淩自盡等緊迫狀態時相互調和。
 
集會將以公然情勢召開已進步透明度,至於選取教科書版本及教人員人事等仍保存為教導委員會的擅權事變,此乃防止處所當局首長的隨意率性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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