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留學 F-1學生的“校外打工”受聯邦法所規範

2014/08/23 瀏覽次數:1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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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usa/) - 美國留學外洋打工】美國留學 F-1門生的“校外打工”受聯邦法所範例
    國際門生是指持有美國F-1留門生簽證的門生。F-1門生的“校外打工”受聯邦法所範例。一樣平常來講,“校外打工”是為了經濟需求而就業,並非必需要跟門生在黌舍的學業相幹。

  一、什麽時候可以“校外打工”

  F-1門生獲準來美是為了舉行進修和研討。他們在入境以前必需證實本身有才能累贅進修和生存的開消,以是不該估計本身會獲準“校外打工”。只當,門生入學後遭受“緊張的經濟艱苦”,大概在領土安全體所劃定的“緊迫情況”之下,才會獲準校外打工。

  (一)“緊迫情況”的意義

  所謂“緊迫情況”是指“特別的門生救援”。一旦產生了會打擊非移民群體的偉大事宜時,領土安全體部長會在“聯邦記載傳遞”上向國際門生參謀辦公室發出特殊關照,賜與門生“特別救援”。關照裏會具體開列甚麽人屬於遭遇打擊的群體,和得到特殊救援的資歷。領土安全體部長有權消除F-1門生打工所遭到的任何限定。

  (二)F-1門生基於“緊張的經濟艱苦”緣故原由而申請校外打工的方法

  校外打工是破例狀態,以是屬於個案的考量。門生必需證實,他遭碰到並不是本身所能掌握的預感以外的新狀態,造成本身“緊張的經濟艱苦”。

  1.新狀態包含:

  (1)落空助學金(Financial aid)大概落空校內打工的事情,但錯不在門生

  (2)膏火或生存開消大增

  (3)門生用於付出開支的泉幣的相對於幣值大跌

  (4)向門生供給贊助者的財政狀態產生預期以外的變更

  (5)接獲醫療保險公司不付款的巨額醫療帳單,大概預感以外的其他巨額開支

  2、其他前提

  (1)門生必需最少已在校就讀一個學年,並且學業成就優越,才大概獲準校外打工

  (2)門生必需沒法得到“校內打工”,大概“校內打工”的薪酬不敷以付出門生的財政須要

  在這類情形下,門生可以去找大學的國際門生參謀,提出申請請求,國際門生參謀若支撐門生的申請,就會發給門生一份I-20表格。

  (3)在國際門生參謀發給門生I-20表格以後的30天以內,門生必需填寫一份I-765表格申請,並向USCIS(美國國民及移民辦事局)繳手續費。若申請獲準,門生將會遭到一份EAD卡,並開端校外打工。

  (4)校外打工限時一年。倘使門生須要持續“校外打工”,就須要從新申請。

  (三)F-1門生基於“緊迫的情況”緣故原由而申請校外打工的方法

  “緊迫的情況”下申請校外打工的方法,決議於緊迫的情況是甚麽,聯邦“聯邦記載傳遞”會因此作出響應的授權。

  (四)國際門生參謀在支撐門生“校外打工”以前會斟酌的題目

  (1)當門生要申請校外打工時,國際門生參謀起首核對大學裏是不是另有“校內打工”機遇。如有機遇,他不會發起門生申請校外打工,除非校內打工的薪酬不註足以知足門生的財政須要。

  (2)門生校外打工要具有的前提

  a、保持F-1門生成分滿一學年

  b、學業成就優越

  c、選足12學分的全好學生

  d、證實打工不影響門生全勤上學並保持優越的學業

  e、證實門生的緊張經濟艱苦,是門生所沒法掌握的,弗成預感的情況釀成的

  只有當這些前提都知足了,國際門生參謀才會發起F-1門生校外打工。

  (五)“校外打工”跟在校外所在的“校內打工”的分歧。校外打工是不是同意並非基於門生遴選甚麽店主而作出的決議。校內打工則是除超過界限上學的門生以外,全部F-1門生均可以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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