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匯遲四天女兒在日本遭退學 家長怒告學校

2011/06/14 瀏覽次數:1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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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報 - 社匯聚焦】膏火匯遲四天女兒在日本遭退學 家長怒告黌舍
《膏火匯遲四天女兒在日本遭退學 家長怒告黌舍》消息由解放日報06月14日報導,出國留學頻道 abroad.hopetrip.com.hk 轉載。

膏火匯遲四天,女兒遭黌舍退學

家長怒告銀行未實時提示獲賠三萬元

本報記者 陳瓊珂

為了給遠在日本留學的女兒送去急需的膏火,史師長教師伉儷選用了快捷的電匯營業。不虞,這筆款子卻在九天後才到賬,而女兒小婷已被日方黌舍解雇。克日,市一中院對這起拜托條約膠葛作出終審訊斷,認定銀行存在不對,訊斷向史師長教師伉儷賠償3萬元。

未繳膏火,女兒手機乞助

2009年1月中旬,春骨氣氛愈來愈濃。但是,一通來自日本的手機讓史師長教師伉儷誠惶誠恐。遠在日本留學的愛女小婷在手機裏著急地告知怙恃,“2008年秋天學期的膏火還沒繳,黌舍已兩次催繳了。我剛接到末了通牒:假如不克不及在本年1月尾前繳齊,就會被迫令退學!”

經由一番張羅,史師長教師伉儷湊齊了款子,並兌換成183萬日元。因為1月31日是周六,不是黌舍的事情日,現實上小婷最遲要在1月30日將膏火繳上,留給他們的時光其實不裕如了。1月23日下晝3時許,史師長教師來到中國銀行零陵路支行處解決境外電匯營業,請求匯出183萬日元至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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