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方刑訊威脅 德殺人犯獲國家賠償引爭議

2011/08/08 瀏覽次數:24 收藏
分享到:

【出國留學頻道 abroad.hopetrip.com.hk - 社匯聚焦】遭警方刑訊威逼 德殺人犯獲國度補償引爭議
中新社8月5日報導,德國黑森州法院日前做出訊斷,殺人犯蓋弗根因遭遇警方刑訊威逼而將得到國度補償,該訊斷在德國引發偉大爭議。

2002年,蓋弗根綁架了一名銀內行12歲的兒子,向其打單100萬歐元贖金。在期待贖金過程當中,蓋弗根將人質殺戮後埋沒於湖邊。事宜產生三天後警方將蓋弗根緝捕歸案。警方其時認為人質仍舊在世,在審判過程當中請求蓋弗根供給人質關押所在。在蓋弗根分歧作的情形下,介入審判的警官威逼將對實在施嚴刑,蓋弗根終極率領警方指認了人質屍首。

服刑後蓋弗根經由過程狀師告狀黑森州警員局,表現警方審判時的威嚇行動對其帶來生理損害,因此以人身及精力損害為由提出補償喪失1萬歐元。黑森州法庭經審理以為,介入審判蓋弗根的兩位警官“緊張損害司法”,其補償請求公道而訊斷蓋弗根得到3000歐元國度補償。但法庭駁回了其精力喪失費的請求。

主持宣判這一決議的法官海夫特說明說,刑事罪犯並無被褫奪人的莊嚴,法制國度不許可警員審判時應用不公平手腕,縱然這小我犯有使人難以忍耐的緊張罪惡。


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8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