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中學分為自主學校、自治學校和政府學校

2015/04/25 瀏覽次數:7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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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singapore/) - 新加坡留學教導系統】新加坡的中學分為自立黌舍、自治黌舍和當局黌舍
   新加坡的中學分為自立黌舍、自治黌舍和當局黌舍。自治和當局中學的膏火由教導部劃定,而自立黌舍可自定膏火,一樣平常比別的中學的膏火貴很多。

  教導部將依據門生的小學離校會考績績,分派門生進入分歧的黌舍,選修分歧的課程。門生升上中學後,必需接收4~5年的中學教導。中學課程分為通俗、快捷或特殊課程。才能較強的門生修讀快捷或特殊班,經由4年的課程後可加入劍橋通俗水準會考(GCE‘O’Level)。分歧的地方在於特選課程為有學術才能的說話能力的門生供給同時進修具備高等程度的英語與母語的教導。

  進修成就較弱的門生則修讀5年通俗班,而通俗課程又分為通俗(學術)或(工藝)課程兩種。在中學就讀4年後便可加入劍橋低級水準會考(GCE‘N’Level),假如經由過程測驗,門生可以在中學第5年加入劍橋通俗水準會考。

  中門生必需修讀的重要科目除英文和母語以外,稀有學、科學、人文、美術、技巧、家政、體育、音樂及國民教導等科目。中學2年級末,黌舍將依據門生的成就、門生的選取和黌舍的課程設置分派中學3、4年級的科系。這些選修課程有文科、理科、商科和工藝科。中門生也要介入課程幫助運動讓黌舍生存更多姿多彩。課外運動成就還能在申請進入低級學院時,為門生加分。

  改過加坡開端實行“縱貫車籌劃”,有時刻也稱“綜合課程”,許可一些成就優良的門生加入6年制的課程,跳過通俗水準測驗(GCE‘O’Level),而直接在6年教導以後加入高等水準測驗(GCE‘A’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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