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運用假冒網路個人身分霸淩

2012/04/21 瀏覽次數:12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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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導部 - 消息資訊】門生應用冒充網路小我成分霸淩

總部設在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德裏亞市的全美黌舍董事會協會在擇要指出交際收集的應用快速發展,致使了有害的門生行動驚人的增長,黌舍治理者被迫在沒有明白的指點性判例下處置題目。但今(2012)年一月,美國最高法院謝絕審理該項提案。

平安和賣力任的網路應用中間的威拉德女生指出,交際網路冒充小我成分案件產生時,固然是在校外,當對門生的教導造成龐大損壞,黌舍就應該采用行為。然則當受害者是門生,而不是成年人時,法院仿佛更偏向於讓黌舍治理單元采用規律處罰行為。不外,威拉德女生申飭,假如在清查Facebook,Twitter或MySpace等網站冒充成分時,黌舍必需獲得法律單元幫忙能力經由過程交際網站找到冒充者。由於網站對外供給這種材料是違背聯邦司法的,她指出,假如要查詢拜訪潛伏的刑事案件,法律部分可以發出法院傳票。這便是為什麼黌舍主管、法律單元及精力康健有關的官員,在產生如許的情形以前,就應當互助來配合制訂明白的政策和法式的癥結。

譯者:姚君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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