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移民新政 2012年7月30日出台父母類移民新政

2012/08/05 瀏覽次數:19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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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oad.hopetrip.com.hk - 政策】新西蘭移民新政 2012年7月30日出台怙恃類移民新政
  據新西蘭移民局的最新新聞,2012年7月30日將出台全新怙恃類移民政策。其重點內容以下:

怙恃移民重要分為:一類(優先類)和二類(通俗類)

一類(優先類)請求相符如下任何一個前提:

(1)主申請人“歷久包管收入”為最低紐幣27203每一年,連帶配頭一路申請為紐幣39890每一年。大概帶50萬紐幣的置業資金到新西蘭(必需是正當收入正當轉賬,必需在移民批定時起1年內轉入新西蘭)。

(2)包管人(後代)有每一年最少紐幣65000的收入,大概連同包管人的配頭一共每一年最少有紐幣90000的收入。

二類(通俗類)須要相符的前提為:

包管人(後代)最少有紐幣33675的年收入。而且申請人(怙恃)沒有其他成年後代和申請人是統一國度的住民。

後代包管資歷:

任安在後代包管怙恃的情形下,該後代必需是“成年後代”。假如移民局以為該包管人是“未成年後代”,那末該後代沒有包管怙恃的資歷。

“成年後代”界說:

為了相符包管前提,成年後代指的是最少18歲大概以上的。然則在18歲-24歲之間的,移民局必需考核該後代是不是被斟酌為“未成年後代”,假如是未成年後代,那該後代就沒有包管資歷。

“未成年後代”的界說:

年紀在21-24歲之間,沒有本身的後代,獨身只身,財政上依附怙恃,不管是不是與怙恃同住。大概年紀18-20歲,沒有本身的後代,獨身只身。大概年紀在17歲大概如下,沒有本身的後代,獨身只身,財政上依附怙恃,不管是不是與怙恃同住。

“歷久包管最低收入”的界說:

“歷久包管最低收入”指的是在該申請人得到移民身份後,該收入照樣能連續賡續永遠的付出給這個申請人。

“正當收入”的界說:

資金或資產經由過程正當門路賺取或得到贈與;假如發明該資產的得到和任何國度司法有抵牾,移民局有權拒簽。

“非典質資金”的界說:

資金必需是不存在貸款,連帶義務、欠費、債務等。

EOI移民意向申請:

與技巧移民相似,從7月30日開端怙恃類須要遞交移民意向申請(EOI),移民局對遞交的EOI做開端評估後發出約請函(Invitation to Apply)。收到約請函後,申請人須要在4個月內遞交正式申請。移民局考核周全資料後,再對申請做末了決議。

移民局有權在EOI階段對申請的真實性做出查詢拜訪。

EOI選取的次序:

1、開始優先選處置“一類”的移民意向,依照遞交的時光次序。

2、第二優先處置在2012年5月16日以前遞交的家庭類移民,依照遞交的時光次序。

3、末了處置的是“二類”的移民意向,並且是在“一類”和舊政策2012年5月16日的申請都處置完了的情形下。

留意:EOI選取的數目和家庭類移民年度名額有關。

過渡期處置方法:

任安在2012年5月16日以前遞交的還沒決議的移民申請均可以從新遞交移民意向表。

假如被約請,該申請人可以從新遞交申請。

移民局申請費:

已在2012年5月16日以前遞交的申請,假如申請人相符“一類”前提,移民局用度可以寬免。

已在2012年5月16日以前遞交的申請,假如申請人只相符“二類”前提,移民局用度將弗成以寬免。須要從新付出申請費。
起源:https://abroad.hopetrip.com.hk/news/19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