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提出教師資格改革案,規劃「準教師證」制度

2013/05/27 瀏覽次數:6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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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導部 - 消息資訊】日本提出西席資歷改造案,計劃「準西席證」軌制
出國留學頻道abroad.hopetrip.com.hk 2013年05月24日 12時訊

日本在朝黨自民黨比來提出針對公立黌舍西席的證書及任用軌制的改造草案。對付故意從事教職者,先發給「準西席證」並配屬至黌舍辦事,經由過程「幾年的試用期」才發給「正式西席證」。願望透過實行上述的「練習軌制」,晉升西席的教授教養品德。「正式西席證」的發給單元處所當局教導委員會握有任免權,並負全責。

此一針對現行軌制的根天性改造內容,將透過黨內的「教導再生履行本部」及當局的「教導再生履行集會」審議評論辯論後研議具體系體例度內容。另外一方面,一樣為了晉升教授教養品德,而在民主黨政權時期(2009~2012年)提出的「西席周全獲得碩士資歷」教導改造目標,則被以為究竟上已受到凍結。

日本現行的西席證書軌制,為獲得大學的教導學程學分後,卒業時被付與西席證書,並在經由過程西席甄選後於各處所自治體的黌舍辦事,試用時代為1年。中心教導審議委員會在去(2012)年8月為辦理西席指點才能不敷題目,提出「西席周全獲得碩士資歷」的申覆內容。對此,自民黨內湧現否決看法。

據相關人士表現,對付故意擔負教職事情者,在修畢教導學程後先發給「準西席證」,經由過程西席甄選測驗後,透過願望任教地的教導委員會支配至黌舍辦事,其報酬與「常勤講師」(相稱於我國的署理西席)相稱。視個體狀態擔負導師或指點門生社團運動,「試用時代(練習軌制)」的身份關係附屬於辦事黌舍。今朝研議的試用時代鎖定在3年或5年。

試用期內,校長針對事情立場、教授教養狀態,和題目應變才能等加以審閱,若經斷定相符劃定的基準,則由教導委員會付與「正式西席證」,成為及格專任西席。別的,若在試用時代沒法獲得正式西席證,亦可以「準西席證」的資歷持續辦事。獲得「正式西席證」後,若經確認有指點才能不敷的情形,則當初核給正式西席資歷的教導委員會必需負起義務,解決西席學習研習運動。

自民黨往後將踴躍修訂處所教導行政法等相幹法律劃定。


(出國留學頻道abroad.hopetrip.com.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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