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學子赴烏克蘭留學的制定須知

2011/01/06 瀏覽次數:61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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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oad.hopetrip.com.hk - 政策】關於中國粹子赴烏克蘭留學的制訂須知


  3、學成返國 凡在教導處註冊樹立小我留學治理檔案的留學職員,返國前持相幹材推測教導處解決《留學返國職員證實》,詳見《自費留學職員解決有關手續所需資料》。

  4、教導處對外招待日 禮拜二 上午:9:00—12:00 木曜日 上午:9:00—12:00 留學職員請在對外招待時光來教導處解決有關事件。若有緊迫情形需在非招待日來教導處做事,請事前與相幹職員預約 。 教導處通信地點: Украина, г.Киев, ул. Редутная, №28, Отдел по делам образования Посольства КНР в Украине, 接洽手機:8-044-2807642;傳真:8-044-2807642; 二、在烏所獲學歷、學位認證和評估

  按有關劃定,凡在教導處註冊樹立小我留學治理檔案的留學職員,完成學業並得到本科及以上學歷返國,可持本人學歷學位證書、教導處開具的《留學返國職員證實》和相幹資料,到教導部留學辦事中間及其授權機構解決在烏得到的學歷、學位證書的認證和評估事件。 教導部留學辦事中間地點:北京市海澱區學院路15號,教導部留學辦事中間認證中間 郵編:100083,手機:010-82361058;傳真:010-82303931 網址:http://www.cscse.edu.cn

  三、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

  為勉勵和贊助得才兼備的自費留學職員順遂完成學業,鼓勵優良自費留學職員返國事情和以多種情勢為國辦事,經教導部同意,國度留學治理委員會(如下簡稱留學基金委)設立“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 依據《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實行細則劃定,凡在烏克蘭攻讀副博士學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持有中華國民共和國護照,年紀在40周歲如下的自費留學職員,都可申請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該獎學金每一年評審一次。 有關《國度優良自費留門生獎學金》實行細則及申請方法,請登錄國度留學基金委網站(www.csc.edu.cn )。

  四、有關信息

  關於購置小我自用免稅國產小汽車 依據海關總署劃定,凡在外洋正規高校註冊進修畢(結)業和學習(也包含互助研討)刻日在一年以上(含一年)返國事情的留學職員,可憑使(領)館教導處開具的《留學返國職員證實》及別的有關證件到本地海關申請,經海關驗證,購置小我自用免稅小汽車一輛。

  *本須知會依據現實情形調劑和更新,請留意隨時查閱。

  *因前提所限,教導處不克不及供給復印辦事,留學職員解決各類手續時請提早自行預備好相幹資料的復印件。

自費留學職員解決有關手續所需資料

  一. 註冊

  自費留學職員應在預科系卒業、入系就讀獲得學籍後六個月以內應到教導處解決掛號註冊,所需提交資料以下:

  1.就讀黌舍所開證實(原件);

  2.與校方所簽條約(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

  3.門生證(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

  4.預科系卒業證(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

  5.入學前的末了學歷證實及成就單的公證書(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I註:公證書必需加蓋中華國民共和外洋交部領事司和烏克蘭駐華使館領事部確認章,即雙認證);

  6.護照(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

  7.證件照片一張(小2寸)。

  以上資料經核實今後,填寫《自費留學職員掛號表》,由教導處核發《自費留學證實》。

  註:以上資料若無原件,須供給公證過的復印件,而且復印件須要加蓋黌舍公章。

  二.學歷認證

  已在教導處掛號註冊、並按劃定完成學業得到學位的自費留學職員可到教導處解決卒業返國手續,獲發《留學返國證實》和《學成返國證實》。

  1.學士學位:教導處核發的《自費留學證實》(原件)、卒業黌舍所開證實(原件)、學位證書(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成就單(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門生證(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護照(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

  2.碩士學位:教導處核發的《自費留學證實》(原件)、卒業黌舍所開證實(原件)、學位證書(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成就單(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論文擇要(中文)、門生證(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護照(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

  3.副博士學位:教導處核發的《自費留學證實》(原件)、卒業黌舍所開證實(原件)、學位證書(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成就單(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論文擇要(中文)、導師判定(原件)、門生證(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護照(原件考核,復印件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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