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road.hopetrip.com.hk - 政策】韓國留學 決議為搞活外洋就業而構建綜合信息收集
據報導,韓國當局24日舉辦對外經濟主座集會,決議為搞活外洋就業而構建綜合信息收集,為外洋就業、練習和辦事運動供給所需的信息和中介辦事。
青年外洋就業增援機構“K-Move”中間籠罩規模將從本年的美國、日本、印尼擴展至來歲的10個國度。列國設置的中間將與本地韓國企業、韓人會等聯袂運營按期集會機制。
別的,當局還決議推動就業簽證得到前提等外洋就業所需的法制改良。從本年起,將創建“K-Move”黌舍,在舉行長達6-12個月的針對型培訓後供給外洋就業的機遇,並組建由已就業職員和退休幹部100人構成的咨詢團,擴展對外洋就業的咨詢。
針對在韓國卒業的外國留門生求職及就業相幹法式改良的通知布告
韓公法務部為支撐在韓國卒業大概行將卒業的外國留門生在韓就業,改良了如下有關求職和就業的法式,並將於2011年6月1日開端周全實施,盤算在韓國就業的外國粹生請參閱下面的信息變革簽證。
1、求職資歷付與工具及時代延伸規模的擴展
獲得本科學位以上的情形,破除請求成就、專業、指點傳授的推舉等原則,並在變革簽證後許可最長一年的求職運動。但均勻分未滿3。0的須要指點傳授和校長推舉。
得到碩士學位以上的情形,變革簽證後許可最長兩年的求職運動
(具有必定請求的博士學位獲得者可以付與常住資歷)
比來3年內涵韓國得到專科以上學位後返國(中國)中具有上述前提且願望在韓國就業的話,可以向在華韓國領事館申要求職簽證
(入國後,將按所獲得的學位的分歧允許一或兩年的就業運動)
求職時代的上限規模內每六個月延伸一次求職時代(這段時代中如勾留狀態不良、按水平輕重處分或限定滯留時代延伸)
2、就業所允許的行業等擴展
獲得學士學位以上者,在和所學專業相幹聯的特別運動(E-7)允許行業內就業的話,和職業種類無關變革特定運動(E-7)簽證(在韓國)大概發表簽證發予認證書(在中國)。
留學(D-2)大概求職(D-10)資歷中居留資歷被許可變革的居留資歷,擴展到全部專門職業種類-居留資歷(E-1~E-7)。
但,E-6情形下在文娛場合等表演(E-6-2)運動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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