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留學 赴法留學打工必備的法律常識

2013/11/21 瀏覽次數:1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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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留學網(https://abroad.hopetrip.com.hk/france/) - 法國留學外洋打工】法國留學 赴法留學打工必備的司法知識
 據勞動法第341-1條劃定,“全部外國人要從事任何全職或半職事情必需要持有有用的事情資歷……”一樣以是赴法留學的門生也要遵守這項劃定。

a.您必需將全部資料寄到bureau de la main d’oeuvre etrangère sis 127, bld de la villette 75010-paris, 應在事情條約初始一個月前寄出。
b.全部資料都要供給復印件。
1.劃定:
您的事情條約應為一份依據勞動法第212-4-2和212-4-3條簽署的部門時段事情條約。
每一年允許的至多事情時光為:
-885小時(依據每周39小時事情時光盤算)
-795小時(依據每周35小時事情時光盤算)
在年至多事情時光規模內,條約可為牢固刻日條約或無限日條約。
您不克不及持續跨越3個月滿時段事情。
留意:假如您3個月全職事情,總計507小時,將在整年的885小時內減去。
如需得到更具體的資料,請跟service de l’inspection du travail接洽。

2.申請臨時事情許所須要提交的資料:
a.門生有用居留證復印件(暫時居留無效),護照復印件。(解決打工卡的所在是你現有的居留證上的住址地點區的service moe)
b.有用門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您必需申請一所具備解決門生社會保險的才能的大學)
(我和同夥去辦的時刻他只報了一個月的 alliance francaise 也給了)
c.有關應聘方面的資料:

-雇用許諾,必需在一個月之內(自備復印件)
-條約 (和同夥去辦的時刻沒須要)
以上材估中應詳細指明:
-職位
-稅前月人為和事情時光
-雇用期
-事情所在,時光。

d.寫有您姓名地點並貼有郵資的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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